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(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, GAI)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,如何确保其健康发展,防范潜在风险,保护用户权益,成为亟待解决的监管议题。为应对这一挑战,我国政府积极行动,由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广电总局等七部门,于2023年7月13日联合公布了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并于同年8月15日正式实施。截止本日,办法实施已过半年。我们一起来作一次回顾。
一、《办法》出台背景与目的
生成式AI技术,以其强大的创新潜力和应用前景,正在深刻改变信息传播、内容创作、教育、娱乐、设计等多个领域。然而,伴随其快速发展,也暴露出数据安全、知识产权、内容真实性、伦理道德、用户隐私等方面的问题。《办法》的出台旨在填补我国在生成式AI研发及服务规范方面的法规空白,通过明确的指导原则和具体规定,引导相关企业、研究机构和个人遵循合法、合规、负责任的发展路径,促进生成式AI行业的健康、有序、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《办法》核心内容解读
1. 法规适用范围与定义
《办法》明确了适用对象,包括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企业、组织和个人,以及使用此类服务的用户。同时,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了清晰界定,涵盖了基于机器学习、深度学习等技术,能够自主或半自主地生成文本、图像、音频、视频等各类内容的智能系统。
2. 数据与算法治理
●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:强调对用户数据的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传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,要求服务提供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,防止泄露、滥用,并尊重用户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删除权。
● 算法透明度与公平性:规定服务提供者需公开生成模型的基本原理、主要参数、训练数据来源等信息,确保算法决策过程的可解释性和公平性,避免歧视、偏见和误导。
3. 内容审核与责任追溯
● 内容质量控制:要求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,对生成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、适宜性等进行审查,防止虚假信息、有害内容的生成与传播。
● 版权与知识产权保护:明确规定生成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鼓励采用技术手段追踪生成内容的来源,确保原创作者权益不受侵犯。
● 责任归属与追溯:确立“谁生成谁负责”的原则,服务提供者需对生成内容引发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,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和应急响应预案。
4. 用户权益保障与行业自律
● 用户权益保护:强调用户在使用生成式AI服务时享有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、隐私权、纠正权等,并要求服务提供者提供清晰的用户协议和服务条款。
● 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: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并执行自律规范,加强行业自我监管;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,通过公众评议、专家咨询等方式,共同推动生成式AI行业的规范化发展。
三、《办法》实施的意义与影响
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的出台与实施具有多重意义:
● 填补法规空白:标志着我国在生成式AI领域的监管框架初步形成,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引。
● 防范化解风险:有助于预防和减少因生成式AI技术滥用导致的数据安全、隐私侵犯、版权纠纷等问题,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。
● 促进行业创新:通过规范化的管理,为生成式AI技术研发与应用营造公平、健康的环境,激发创新活力,推动产业升级。
● 提升国际竞争力:彰显我国在新兴技术治理方面的主动作为,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AI治理格局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。
综上所述,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是我国对生成式AI领域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里程碑,它既体现了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与鼓励,又突显了对社会公共利益与用户权益的高度重视。随着《办法》的深入实施,期待生成式AI行业能够在法治轨道上持续繁荣,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。